製造業外勞五級制申辦條件

屬異常溫度作業、粉塵作業、有毒氣體作業、有機溶劑作業、化學處理、非自動化作業及其他特定製程之行業,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認定符合者。

一、製造業五級制:共有88個行業適用,分為A+級(核配比率35%)、A級(核配比率25%)、 B級(核配比率20%)、C級(核配 比率15%)、D級(核配比率10%)

二、自由貿易港區之製造業:核配比率40%

三、申請當月前兩個月之前一年僱用員工平均人數,符合以下情形之一,中央主管機關應刪減前項核配比率:

  1. 達1000人以上未滿2000人者,刪減1%

  2. 達2000人以上未滿3000人者,刪減2%

  3. 達3000人以上者,刪減3%

四、同一勞工保險證號之所屬工廠,經認定符合兩個級別以上者,得以最高級別之核配比率計算得聘僱外國人之人數